保卫处关于机动车辆注册登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3日 09:34 |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及全体教职员工:

由于现有门卫车辆管理系统已经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同意,决定对门卫车辆管理系统进行改造升级,改造升级的硬件建设将于9月1日前完成,软件安装调试将于10月1日前基本完成。根据新的车辆管理系统的实际情况,进出校园的车辆需要重新注册登记。为了进一步规范车辆注册登记工作,校长办公会议于2018年7月3日审议通过了《重庆工商大学机动车辆注册停放通行管理办法》。为保证教职员工车辆进出校园不受影响,根据《重庆工商大学机动车辆注册停放通行管理办法》(重工商大〔2018〕207号)的规定,现将车辆注册登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公务车辆

1.党政办管理的公务车辆,由党政办统一登记车牌后于7月20日下午5点以前发送电子版到保卫处邮箱。

2.其他二级单位的公务车辆,由二级单位统一登记车牌后与车辆行驶证电子照片打包后于7月20日下午5点以前发送电子版到保卫处邮箱。

3.派斯学院、融智学院的公务车辆由学院党政办统一登记车牌后与车辆行驶证电子照片打包后于7月20日下午5点以前发送电子版到保卫处邮箱。

二、在职教职员工本人(含外聘人员)的车辆

1.请各二级单位安排专人填报《重庆工商大学车辆注册登记表》(附件1)后,与教职员工本人的一卡通照片、驾驶证照片、车辆行驶证照片(三合一照成一张照片,以“职工号+姓名”方式命名)打包后于7月20日下午5点以前发送电子版到保卫处邮箱(保卫处收到后安排专人进行对比)。

2.因特殊原因,教职员工本人的车辆未在本单位统一登记的,可以单独填表以后与电子照片打包后发送到保卫处邮箱。

3.外聘人员须注明聘期。

三、离退休教职员工的车辆

1.本人的车辆,请离退休教职员工将本人退休证照片、驾驶证照片、车辆行驶证照片(三合一照成一张照片,以“姓名”命名),于9月1日以前发送电子版到离退休工作部(处)邮箱ltb@ctbu.edu.cn即可,离退休工作部(处)将指定专人负责汇总登记,填报《重庆工商大学车辆注册登记表》(附件1)后发送电子版到保卫处邮箱。因特殊情况,未在离退休工作部统一登记的,也可以直接到保卫处办理(学校上班时间)。

2.非本人的车辆必须到保卫处现场办理,须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结婚证、户口簿等)及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可以在学校上班时间到保卫处办理。

四、非教职员工本人的车辆

非教职员工本人的车辆必须到保卫处现场办理,须提供教职员工本人的一卡通和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等)及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可以在学校上班时间到保卫处办理。

五、翠湖山庄业主车辆

由后勤处山庄物业公司安排专人填报《重庆工商大学车辆注册登记表》(附件1)后,与驾驶证照片、车辆行驶证照片(二合一照一张照片,以“楼栋号+姓名”方式命名)打包后于7月20日下午五点以前发送电子版到保卫处邮箱。

六、其他车辆

除上述五类车辆以外的其他车辆的注册登记时间另行通知。

七、其他

1.保卫处邮箱:baowei@ctbu.edu.cn

2.保卫处咨询电话:62768446(上班时间)。

3.在车辆注册登记过程中,给大家带来的不便,请理解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工商大学机动车辆注册登记表

 

 

                                                                             重庆工商大学保卫处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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