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平安提示2017002期】购物类诈骗伎俩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6日 09:40 | 浏览次数:

购物类诈骗就是指通过以各种虚假优惠信息、客服退款、虚假网店等伎俩实施的诈骗。

1.假冒代购诈骗:犯罪分子假冒成正规微商,以优惠、打折、海外代购等为诱饵,待买家付款后,又以“商品被海关扣下,要加缴关税”等为由要求加付款项实施诈骗。

2.退款诈骗:犯罪分子冒充淘宝等公司客服,拨打电话或者发送短信,谎称受害人拍下的货品缺货,需要退款,引诱购买者提供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实施诈骗。

3.网络购物诈骗:犯罪分子通过开设虚假购物网站或网店,在事主下单后,便称系统故障需重新激活。后通过QQ发送虚假激活网址,让受害人填写个人信息,实施诈骗。

4.低价购物诈骗:犯罪分子发布二手车、二手电脑、海关没收的物品等转让信息,事主与其联系,以缴纳定金、交易税手续费等方式骗取钱财。

5.解除分期付款诈骗:犯罪分子冒充购物网站的工作人员,声称“由于银行系统错误“,诱骗受害人到ATM机前办理解除分期付款手续,实施资金转账。

6.收藏诈骗:犯罪分子冒充收藏协会,印制邀请函邮寄各地,称将举办拍卖会并留下联络方式。一旦事主与其联系,则以预先缴纳评估费等名义,要求受害人将钱转入指定账户。

7.快递签收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快递人员拨打事主电话,称其有快递需签收但看不清信息,需事主提供。随后送“货”上门,事主签收后,再打电话称其已签收须付款,否则讨债公司将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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