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毕业生户口入户须知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6日 17:35 | 浏览次数:

毕业生在户口迁出后,因为不知道怎样上户口,或者是其他原因,造成毕业生未及时到入户地公安派出所上户口,给毕业生带来了很多不便。为此,保卫处特别提醒广大毕业生注意以下几点:

一、毕业生户口迁往重庆市以外的,本人持户口迁移证、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手续,务必在一个月内到入户地公安派出所上户口。(户口迁移证上有期限提示,从打印迁移证之日起一个月为上户有效期)

二、毕业生户口迁往重庆市以内的,本人持常住人口登记表、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手续,务必在一个月内到入户地公安派出所上户口。

三、超过上户期限的毕业生,请及时持户口迁移证或者常住人口登记表到南岸区公安分局四公里派出所更改后再及时上户。

四、毕业生在上户过程中,务必保管好所持的户口迁移证或者常住人口登记表。常住人口登记表丢失的,在学校保卫补办。户口迁移证丢失的,请及时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南岸区公安分局四公里派出所补办后再及时上户。

 

重庆工商大学保卫处

2009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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