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人员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9日 10:29 | 浏览次数:

各二级单位:

为了扎实做好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巩固学校疫情防控成果,现就进一步加强外来人员报备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持“谁报备、谁负责”原则。请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来本单位的外来人员要严格把关审查。

二、坚持“疫情防控审查前置”原则。各单位负责报备的人员要提前审查外来人员的渝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报告(如果需要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一律不准来校。凡是向保卫处报备来校的人员,保卫处均视为已经审查并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三、坚持“非必要不来校”原则。能够不来学校办理的事项,尽量采取其他方式办理,以减少外来人员来校数量。

四、各级各类学生进出校园按照学生管理部门相关要求执行,保卫处不单独受理学生进出校园的信息报备。

五、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在受理外来人员申请来校时,要加强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稳定宣传教育,要求外来人员来校时必须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规定,自觉服从门卫管控;遵守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六、兰花湖片区、江北校区可以根据校区实际情况参照执行上述要求。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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