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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口迁移与否由学生自愿决定。
二、不需要迁移户口的学生,可将户口保留在原籍,农业户口可就地登记为城镇户口。
三、需要迁移户口的学生,请持《重庆工商大学录取通知书》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按照下列要求办理:
(一)非重庆籍学生
1.须办理《户口迁移证》,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办理机关公章等基本内容必须齐全、清晰、准确,不得涂改(与各种入校手续中姓名等内容必须一致)。
2.户口迁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
3.报到时,将本人的《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件,注明学生本人身高、血型、联系电话)、两张两寸的彩色白底照片、《新生上户申请书》一并带到学校交本人所在学院即可。
(二)重庆籍学生
1.若是“家庭户口”的,报到时,将本人的“户口页”单页原件(内容齐全、清晰、准确、不得涂改,应有当地派出所户口管理专用公章和民警印章)、户口本全套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件,注明学生本人身高、血型、联系电话)、《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两张两寸的彩色白底照片、《新生上户申请书》一并带到学校交本人所在学院即可。
2.若是“集体户口”的,报到时,将本人的《常住人口登记表》(表上内容齐全、清晰、准确、不得涂改,应有当地派出所户口管理专用公章和民警印章)、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件,注明学生本人身高、血型、联系电话)、《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两张两寸的彩色白底照片、《新生上户申请书》一并带到带到学校交本人所在学院即可。
四、凡是迁移户口的学生需要提交《新生上户申请书》。请自行在重庆工商大学保卫处网页上“下载专区”下载。
五、研究生的迁移户口参照执行。
重庆工商大学保卫处
2024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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