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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党员干部、职工:
2026年清明节将至,廉政提醒请记牢: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
严明纪律规矩,做到令行禁止: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项费用;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借机敛财;严禁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严禁在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或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严禁酒驾醉驾;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严禁违背公序良俗、社会公德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遵守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落实师德师风相关要求,不发表不良言论,不发生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
机关党委保卫部支部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2026年4月3日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通告 下一条:关于举办“筑牢校园反诈墙 守护青春不迷茫”反诈防骗主题系列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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