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安全常识连载---交通安全篇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6日 17:53 | 浏览次数:

1、行人在校内行走应注意那些事项?

答:行人在校内行走应遵循置右原则,设有人行道的路段应在人行道内行走;学龄前儿童应有成人带领;不得在道路上嬉戏、踢球或进行其他有碍交通秩序的活动。

2、行人在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时应注意那些事项?

答:行人在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时应走人行横道线,无人行横道时,应首先观察道路两边,避让过往车辆,确认安全后再行通过。

3、行人在何时何地应注意交通安全?

答:行人在横过道路或通过车流量较大的路段、路口及上坡下坡时应注意交通安全;雨雪天气、夜间等气候、照明不良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交通安全。

4、在校内为什么禁止骑自行车?

答:因校内坡度较大、弯道多、行驶车辆较多、未设自行车专用车道,骑自行车易发生交通事故。

5、在校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应具备哪些证件?

答:在学校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必须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号牌及行驶证,并应持学校停车卡或通行证。无号牌、无行驶证的车辆不得在校内行驶。

6、校内安装有哪些警示标牌?

答:限速、禁止鸣笛、环岛行驶、下行、禁止自行车冲坡、机动禁止驶入、全线禁止停车、危险警示牌、急转弯警示牌、出租车停靠点。

7、在校内遇到交通事故应如何处理?

答:(1)打122报名电话或向校保卫处报警。(2)保护现场,等待公安或保卫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  (3)协助抢救伤员。

8、遇上交通事故受伤的人员应如何处理?

答:将伤者及时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救治,在运送伤员时要注意方法,减少伤员痛苦,避免再次损害伤员。

9、遇上交通事故逃逸应如何处理?

答:立即将车型、车号通知保卫处;以最快的速度记下车牌号码通知各门卫进行拦截;保留对方在现场的遗留物品,为以后的事故处理工作留下依据。

10、校内交通事故(责任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

答:交通管理人员接警后,携带器材到现场进行勘查,有旁证的取旁证材料,询问双方当事人事故经过;伤人及车损较大的事故做询问笔录,车辆参加保险的则通知保险公司;有伤员的向医护人员了解伤情,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医院询问事发当时的情况并记录;暂扣机动车或当事人的有效证件及一定数额的押金。车损事故暂扣双方当事人的驾驶证及车辆证件。

11、在校外发生交通事故应采取哪些措施?

答:保护现场,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遇有伤员应与肇事方一起到就近医院进行救治;当事人或目击者写书面材料交给公安交警部门。

12、如何搞好校内交通安全工作?

答:(1)定期召开各单位交通协管员会议,传达省、市公安交管部门交通安全方面的有关文件精神,通报近期交通事故情况。 (2)在学生区、交通要道、食堂门口等学生集中区,采取拉横幅、贴标语、展图片、发传单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3)加大管理力度,禁止无关车辆进入校区,纠正校内违章行为。(4)在校内安置交通标牌,设置减速板,划定交通标志线,规范校内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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