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
利诱类诈骗是指犯罪分子以各种诱惑性的中奖信息、奖励、高额薪资吸引用户实施的诈骗。
1.冒充知名企业中奖诈骗:犯罪分子冒充知名企业,预先大批量印刷、投递发送精美的虚假中奖刮刮卡,后以需交个人所得税等各种借口,诱骗受害人向指定银行账号汇款。
2.娱乐节目中奖诈骗:犯罪分子以热播栏目节目组的名义向受害人手机群发短消息,称其已被抽选为幸运观众,将获得巨额奖品,后以需交保证金或个人所得税等各种借口实施诈骗。
3.兑换积分诈骗:犯罪分子拨打电话,谎称受害人手机积分可以兑换,诱使受害人点击钓鱼链接。如果受害人按照提供的网址输入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后,银行账户的资金即被转走。
4.二维码诈骗:以降价、奖励为诱饵,要求受害人扫描二维码加入会员,实则附带木马病毒。一旦扫描安装,木马就会盗取受害人的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隐私信息。
5.重金求子诈骗:犯罪分子谎称愿意出重金求子,引诱受害人上当,后以缴纳诚意金、检查费等各种理由实施诈骗。
6.高薪招聘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群发信息,以月工资数万元的高薪招聘某类专业人士为幌子,要求事主到指定地点面试,随后以缴纳培训费、服装费、保证金等名义实施诈骗。
7.电子邮件中奖诈骗:犯罪分子通过互联网发送中奖邮件,受害人一旦与犯罪分子联系兑奖,犯罪分子即以缴纳个人所得税、公证费等理由要求受害人汇钱,达到诈骗目的。
上一条:【保卫处平安提示2017004期】虚构险情诈骗伎俩 下一条:【保卫处平安提示2017002期】购物类诈骗伎俩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