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报备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5日 11:09 | 浏览次数:

一、总体要求

1.坚持“谁报备、谁负责”原则。请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来本单位的外来人员要严格把关审查。

2.坚持“疫情防控审查前置”原则。各单位负责报备的人员要提前审查外来人员的渝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报告(如果需要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一律不准来校。凡是向保卫处报备来校的人员,保卫处均视为已经审查并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3.坚持“非必要不来校”原则。能够不来学校办理的事项,尽量采取其他方式办理,以减少外来人员来校数量。

4.各级各类学生进出校园按照学生管理部门相关要求执行,保卫处不单独受理学生进出校园的信息报备。

5.需要进入兰花湖片区和江北校区的,请与相关单位联系,保卫处不予受理。

6.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在受理外来人员申请来校时,要加强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稳定宣传教育,要求外来人员来校时必须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规定,自觉服从门卫管控;遵守学校安全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二、报备信息内容

需报备外来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来源地(或者近十四天旅居史)、事由、来校时间等;车辆信息为车牌号码。

三、报备方式

1.为简化、方便各单位报备流程,建议采取微信或者企业微信方式报备。除离退休人员以外,不受理电话报备。   

2.南岸校区受理报备的是保卫处的钱忠坤、王树坤、曹晓丽、黄杰渝、秦爽等五位同志。

3.必须在来校的前一天报备,但也不能提前一天以上报备,因为每天各单位报备信息太多,报备太早,不便于门卫工作人员核对信息。

三、其他说明

1.各二级单位向保卫处报备的人员车辆信息,一律视为已经二级单位负责人同意。

2.原则上不受理在校内从事物业、维修、基建以及其他后勤服务的单位的报备,必须由主管二级单位向保卫处报备。情况特殊的也必须是上述单位的负责人向保卫处报备,不受理上述单位一般工作人员的报备。

3.为保证报备信息的畅通、及时,请各二级单位自行安排好报备时间。因报备信息量大,尽量不在非工作时间报备。

4.外来公务车辆可以使用公务卡,公务卡免费通行仅限当日12小时之内有效。没有公务卡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5.保卫处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报备要求,并及时通知,敬请关注相关信息。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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